河南一国有控股公司女职工孕期被要求换岗调薪

摘 要

  中宏网河南6月5日电(记者 朱金博)在现实生活中,倡导男女平等的观念虽早已深入人心,但职场偏见却仍然存在。“被追问婚育计划、限制生育、孕期被解聘......”女性在求职过程中

中宏网河南6月5日电(记者 朱金博)在现实生活中,倡导男女平等的观念虽早已深入人心,但职场偏见却仍然存在。“被追问婚育计划、限制生育、孕期被解聘......”女性在求职过程中常常遭遇诸多“隐性歧视”。近日,在郑州工作的李女士向中宏网反映,称自己在河南八六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在检查出怀有身孕后,公司多次对其进行施压,无故扣除绩效工资,并以不同意换岗调薪为由,擅自删除其工号等方式,逼迫李女士自动离职。那么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是否真如李女士所说遭遇了种种不公平的待遇呢?对此,记者展开了采访调查。

绩效工资接连被扣

“绩效无故被扣、孕期一再被要求换岗调薪,本该享有的生育保险报销也都无法享受,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在采访电话中,李女士忧心忡忡地对记者说。

李女士于2018年12月进入河南八六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运营经理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规定,李女士的工作岗位为运营专员,若公司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调整工作岗位及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双方应协商一致。

当事人李女士供图

“2019年9月,因自己负责的公司项目发生改变,被迫于2019年11月调岗到公司的研发部门。”李女士告诉记者,2019年11月底,检查出自己怀有身孕,本来是件喜事。但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无故扣除绩效工资,并要求其从事产品经理和运营经理两个岗位的工作任务,工资不做任何调整。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管女职工是否处于孕期,用人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都需要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

“我在职期间认真完成公司指派的各项任务,每月的绩效考核均超额完成。但从2019年12月起,直属领导陆某在我考核指标超额完成的情况下,无故扣除我的绩效工资。”李女士告诉记者,陆某打分的绩效考核表并未以书面、邮件等任何形式发送,自己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绩效工资被扣除。为此,李女士找到陆某理论,陆某称是因其没有完成他所额外指定的一项绩效考核指标,而该指标李女士表示并不知情,也未以口头、书面、电话等任何形式通知。“陆某承认该指标未通知是由于自己管理失误所造成的,但拒绝修改绩效打分。”李女士认为,陆某是在逼迫她主动离职,并口头通知“能干就干,不能干就走人”。

当事人李女士供图

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等。因此,女职工孕期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那么在李女士超额完成工作量的情况下,为何被接连扣除绩效工资呢?带着疑问,记者电话联系到其直属领导陆某,陆某在得知记者来意后,以正在开会为由挂了电话。

孕期被要求换岗调薪不能干走人?

据李女士介绍,2020年1月15日,直属领导陆某在公司会议上要求她必须要从事产品经理和运营经理两个岗位的工作任务,但工资不做任何调整。李女士对于正常薪资外额外增加的工作量表示拒绝,无奈又遭到陆某的口头通知“能干就干,不能干就走人”。

然而,令李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受疫情影响,今年2月份自己在家远程办公15天,并完成了应有的工作量,但却只收到了3天的工资,李女士对此很是不解。于是,李女士再次找到陆某理论,得到的答复却是陆某认为其工作内容含金量少,按工作3天计算绩效。对此,记者再次电话联系到陆某,陆某表示,对于绩效工资的问题,主要是李女士没有达到公司的考核标准,后续存在的争议问题,公司会走法律程序。

当事人李女士供图

在我国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态势下,企业纷纷复工。3月2日,根据公司发布的复工通知,李女士在符合复工条件的前提下正常到公司上班,却被直属领导陆某告知不能上班,复工时间等候通知。“自此之后陆某以目前工作内容不太多、学校学生没有开学等各种理由一直不让我去上班,除我以外其他所有员工都在3月2号开始正常上班了。”李女士说。

当事人李女士供图

无奈之下,4月7日,李女士开始自行去单位上班,但又被告知需将工作内容变更为外勤地出差工作。“在遭到我的拒绝后,综合管理中心经理称如果不能接受陆某安排的出差工作将对我进行调岗调薪的处理。”对此,李女士认为,在自己怀孕5个月的情况下,被安排出差工作严重侵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李女士供图

工号被擅自删除?回应:只是暂停

4月13日,李女士因身体不舒服向公司请假一天,但没想到的是,14日李女士再去上班时,发现自己再打卡时系统提示用户不存在,无法正常打卡,致使被动旷工。于是李女士找到综合管理中心经理核实缘由。“刚开始她承认删除了我的工号,并声称是因为没有接受公司所做的工作安排。”李女士表示,综合管理中心经理还曾与其直属领导陆某进行过核实,但陆某却不承认自己先前有过无故克扣工资,强迫我从事多项工作等事情。

另据李女士提供的录音,记者了解到,对于之前李女士无法正常打卡,显示用户不存在的问题,综合管理中心经理回复称公司并没有删除李女士的工号,因其不同意公司所做的工作安排,所以只是暂停其工号,改为线下纸质签到,希望李女士尽快做出选择。对此,李女士认为,公司单独为她设定线下纸质签到正是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体现;在公司没有通知且自己未提出辞职的情况下,单方面删除工号造成自己无法正常上班打卡考勤,已经构成了辞退的事实。

当事人李女士供图

“我和老公都是工薪阶层,老公的工资发下来就还了房贷、车贷和房租,而八六三公司从2月份开始就已经不给我发放工资,后面也一直不让我上班,我在孕期也没法有其他收入,现在连8月预产期生孩子都身无分文,本该享有的生育保险报销也都无法享受。”提起孕期的糟心事,李女士很是气愤。在多次找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李女士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其辞退补偿金、月绩效工资、产假工资等费用,但由于疫情期间劳动仲裁案件过多,迟迟未能得到解决。

律师: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针对李女士在孕期遭遇的被要求换岗调薪、安排出差等问题,是否合法呢?若侵害到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又该怎样维权呢?对此,记者咨询了河南梅溪(郑州)律师事务所孙亚南律师,孙律师告诉记者,上述事件中,李女士怀孕后,公司在未与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变更工作岗位、降低工资,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定没有法律效力。又因为怀孕不适宜长时间出差类工作而被公司要求调岗,公司的做法明显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李女士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还可以寻求妇联的帮助,以督促解决。

业内专业人士还表示,从女性劳动者角度来看,孕期、哺乳期属于特殊时期,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不得为其安排高强度工作。若此时女性劳动者被安排岗位调整,并因此在工资待遇等方面大幅降低收益,则可依法拒绝岗位调整,或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对于李女士孕期期间绩效工资接连被扣、要求从事多项工作等问题,记者又联系到该公司董事长翟某,翟某表示,自己对此事件并不清楚,需要公司主管员工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仍未得到任何答复。

qyangl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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